休宁一男子出车祸报警 因醉驾被刑拘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休宁县的朱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,交警到场发现朱某某喝过酒,测试显示其达到醉驾标准。近日,朱某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。
据了解,今年1 月6 日晚上7点13 分,两辆轿车在休宁县城黄山南路与新安路交叉口碰撞,驾驶人之一的朱某某介绍,事故地点离他喝酒的饭店才300米远,事发后双方协商不成,并主动要求报警处理,随后他又打电话喊来刚刚跟他一起吃饭的朋友,朋友清楚他系酒后驾车,一再跟对方说好话要求私了。
民警到场后,朱某某的朋友还告诉民警是他开的车,但被对方当事人当场驳斥。民警当即对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朱某某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。随后,民警依法对朱某某进行抽血送检,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血液检测结果为127 mg/100mL。
对此结果,朱某某表示拒绝接受,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为由申请重新鉴定。而第二次的血液检测结果仍达到醉驾标准。随后,朱某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日前,朱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。
边红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吴永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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